廣西力促“互聯網+”醫療服務有序發展
7月16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獲悉,為適應“互聯網+”醫療服務的行業規律和技術特點,該局印發了《關于落實“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以支持“互聯網+”醫療服務有序發展。
在“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方面,《通知》明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依法合規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由醫療保障部門按項目管理;自治區醫保局負責根據醫療技術發展和全區實際,設立適用全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醫療機構將已有線下項目通過線上開展,申請立項收費的,由統籌地區醫保局受理,符合準入條件的,報送自治區醫保局。
對于公立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主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由自治區醫保局制定項目最高價格。《通知》特別指出,對于特需“互聯網+”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應綜合考慮服務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制定價格,并做好公示。
在“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保支付政策方面,《通知》要求,經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批準設置互聯網醫院或批準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在與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簽訂協議后,為參保人員提供的技術規范明確的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復診服務可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與醫保支付范圍內的線下醫療服務項目內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的,經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后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按規定支付。
來源:廣西日報
記者:羅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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