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上云用數賦智”行動 培育新經濟發展實施方案》,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涉及互聯網醫療首診的內容,首次突破了以往只允許進行常見病、慢性病的線上復診政策!
方案提出:“以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為載體,在衛生健康領域探索推進互聯網醫療醫保首診制和預約分診制,開展互聯網醫療的醫保結算、支付標準、藥品網售、分級診療、遠程會診、多點執業、家庭醫生、線上生態圈接診等改革試點、實踐探索和應用推廣。”這是國家層面首次提出將首診納入互聯網醫療、醫保,短短一百多字,卻突破了國家互聯網醫療的現行政策。如果首診能夠在互聯網醫院進行的話,將大大釋放互聯網醫院的活力,新冠疫情期間的線上問診火爆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不過,這個政策是“以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為載體”,據悉,目前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僅在河北省(雄安新區)、浙江省、福建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等6個省市范圍內。也就是說,這六個省市,將有可能率先試點互聯網醫療醫保首診制!
其中福建省既是“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也是全國首批醫改綜合試點省份之一,更是國家醫保電子憑證試點率先實現在線結算的省份,在首診納入互聯網醫療、互聯網醫保等方面具有先發優勢。
不過,該文件由國家發改委、中央網信辦等部委印發,并不是與互聯網醫療、互聯網醫保相關主管部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聯合印發,這對于互聯網醫療監管、互聯網診療項目醫保支付的監管政策都帶來了一定不確定性,但文件選擇全國六大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為突破口,應該還是有可能先進行試點的。從文件的用詞來看,用“探索推進”可能也未必有更多實質的、具體的政策,或許這僅僅是個呼吁,具體落實還在于國家衛生健康委和醫保局。
另一方面,由于疫情的推動,今年2月以來各地相繼出臺關于互聯網診療、醫保報銷、網上續方等多項相關指導文件和政策細則,快速推動了互聯網醫療的全國范圍普及。
此前,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等3份文件。其中指出,互聯網醫院有兩種形式:一類是實體的醫療機構,可以自建互聯網醫院平臺或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搭建平臺。第二類是第三方來申請創辦的互聯網醫院,必須要跟一家實體醫療機構來建立緊密的合作。推出這一政策,主要是為了方便管理,尤其是在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在線、云端這種純虛擬的互聯網醫院,沒有辦法去監管。而實體醫院和第三方合作舉辦互聯網醫院,首先要承擔相應的監督責任。
另外 ,按照《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規定,不得對首診患者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合規的互聯網診療活動也已劃定了楚河漢界:為患者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和家庭醫生的簽約服務。在線開展復診并且開具處方的時候,醫師一定要掌握患者相應的一些病歷資料,明確患者在實體醫療機構已經就一種病或者幾種病有過明確的診斷了,那么可以針對已經明確診斷的疾病提供復診的服務。如果是一個初診的病人,查詢不到任何病歷資料的話,那么就只能建議他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但如何界定在線疾病咨詢和在線疾病診療是個難題。疾病在線咨詢不屬于互聯網診療的范圍,互聯網診療是醫生對疾病下診斷的結論,并且要提出治療方案,要按照互聯網診療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除此之外,對于患者來說,他們最關心的是在互聯網上進行的醫療行為,是否可以與醫保報銷進行銜接?
今年3月2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聯合印發《關于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醫保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聯網醫療機構復診可依規進行醫保報銷。這意味著處方外流道路上的醫保支付得以打通,不僅參保者的個人賬戶,甚至還包括統籌賬戶都將納入到互聯網醫療服務中支付,無疑對拉動患者上線就診起到了很大促進作用。目前已有上海、浙江、江蘇、天津、四川、廣東等地區相繼將定點醫療機構的常見病、慢性病納入在線醫保。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表示,允許互聯網首診,在職業規范和醫師執業證書公示的約束下,醫生若判斷網上首診風險過大,自然會要求患者線下首診,只有在判斷誤診風險不大的情況下才選擇網上首診,如果實在擔憂,可以對醫生的職稱設一些門檻(如副主任醫師以上)。朱恒鵬認為,長遠來看,互聯網首診的另一個好處是,完全可以解決醫療資源與實際需求間的錯配,將一線大城市的優質醫療資源覆蓋到基層、偏遠地區。這個鴻溝一直都在,一直被批評,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在這次的疫情面前,這個鴻溝被放大了。最后,承認互聯網醫療并讓他們可以實際發揮作用,還需要配套政策,包括符合要求的互聯網首診、復診的醫療費用可以使用醫保支付,首診和復診開具的處方可以在實體藥房或互聯網上購買藥品,允許大城市的醫生可以多點執業、自由執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