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通過《關于深化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11月26日下午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我國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等9項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在會上強調: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歷史邏輯一脈相承、理論邏輯相互支撐、實踐邏輯環環相扣,目標指向一以貫之,重大部署接續遞進。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不僅系統集成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論成果、制度成果、實踐成果,而且對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勾勒出更加清晰的頂層設計。要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軸,增強以改革推進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建設的自覺性,突出制度建設這條主線,繼續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排查梳理已經部署各項改革任務的完成情況,又要把四中全會部署的重要舉措及時納入工作日程,抓緊就黨中央明確的國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進行研究和部署,實現改革舉措的有機銜接、融會貫通,確保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會議指出,醫療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保障基本、促進公平、穩健持續的原則,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優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加快建立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本文摘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