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醫保支付改革試點添“新兵”
醫保支付方式是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杠桿,是醫保制度改革的“牛鼻子”。目前,湖南省跟進國家按病種分值付費試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整體改革試點進程,繼湘潭、郴州兩市開啟DRG付費改革試點以來,日前又將常德、益陽、邵陽申報納入國家DIP付費改革試點范圍。
近年來,國家醫保局開始逐步建立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型支付方式,在全國范圍內,同時推進DRG、DIP兩種支付方式改革試點,其中DRG試點城市30個,DIP試點城市71個。
DIP醫保支付,是在總額預算機制下,醫保部門對醫療機構每一病例實現標準化支付。DRG即疾病診斷分組,是一種疾病聚類統計方法,根據患者年齡、疾病診斷、合并癥、并發癥、治療方式、病程嚴重程度及轉歸等因素,將患者分為若干個診斷組,醫保部門依據相應分組對醫院醫療行為進行付費。
據介紹,兩種支付方式不同于“總額控制下按項目付費方式”,對醫療機構醫保資金的支付以病種、疾病診斷分組作為依據,可促使醫療機構控制成本,有效避免“大處方”“大檢查”等過度醫療行為,壓縮診療行為水分,減少老百姓不必要的醫療支出。同時,還可促進醫院實現精細管理,提升效率,進一步減少浪費醫療行為。
湖南省醫保局跟進整體改革試點進程,2019年指導湘潭市納入國家DRG試點城市、指定郴州市為省級DGR試點城市,目前兩市均進入模擬運行階段,湘潭市在國家試點進展情況監測評估中被評定為“進度優秀”。
日前,湖南省又將常德、益陽、邵陽申報納入國家DIP付費改革試點范圍,目前正在進行前期數據采集報送、人員能力培訓等工作,預計2021年底前實現正式付費。
來源: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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