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公布10項省內允許實施的“互聯網+醫療服務”
近日,遼寧省衛生健康委公布了全省允許的10項“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來規范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維護患者與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該省衛生健康委向社會公布允許在全省地域范圍內實施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包括互聯網診察、遠程監測、遠程會診、遠程診斷4個部分,共計10項。
遼寧省衛生健康委強調,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省衛生健康委公布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技術規范,在此項目技術規范外,醫療機構新增“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需經省衛生健康委確認并公布,否則不得申報價格和開展相關收費服務(特需醫療服務除外)。
醫療機構作為“互聯網+醫療服務”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規范價格行為。醫療機構應當根據患者的病情,優先在本省域內組織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并向患者告知項目內容、收費標準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互聯網+醫療服務”由接診醫療機構(指互聯網診療活動中向患者提供診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遠程醫療服務活動中的邀請方)向患者收取醫療服務費用。接診醫療機構按照協議向其他參與的機構(指遠程醫療服務活動中的受邀方或提供第三方平臺的機構等)支付費用。
來源:遼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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