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關于抓好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意見落實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改牽頭協調機構:
為抓好《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國醫改發〔2021〕2號,以下簡稱2號文件)的貫徹落實工作,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建立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監測評價機制,定期調度各地工作推進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評價內容
重點監測評價地方各級醫改領導小組學習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加快推動實現大病重病在本省解決、常見病多發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等小病在鄉村解決,加快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療機構運行新機制等有關改革情況。監測評價指標體系見附件。
二、監測評價方式
(一)季調度。秘書處按季度對地方推廣三明經驗有關工作情況進行調度,逐項跟蹤監測每項任務推進進展和指標的完成情況。
(二)年通報。秘書處按年度向省級醫改領導小組通報推廣三明醫改經驗工作落實情況。
(三)專項調研。秘書處對工作任務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地方開展專項調研。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組織實施。地方各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要深入貫徹2號文件要求,發揮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強化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的組織實施,狠抓落實,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按時報送進展。省級醫改牽頭協調機構負責組織本省份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指標數據的匯總分析,填寫監測評價指標的落實情況。每年第一季度工作落實情況于當年4月中旬報送秘書處,此后報送時間分別為當年7月中旬、10月中旬和次年1月中旬。
(三)強化結果運用。秘書處將及時總結交流好的經驗做法,加大對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力度,對工作滯后的及時通報并督促整改。“十四五”期間,中央和地方財政對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成效明顯的地區予以傾斜。
附件: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監測評價指標體系
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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