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將促進疾病檢查資料共享結果互認
從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了解到,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內蒙古自治區將促進檢查資料共享,推進檢查結果互認,加快醫療聯合體內檢查結果互認。
《措施》進一步明確了以下內容:自治區、盟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開展二級以上醫院電子病歷系統功能應用水平分級評價并向全區通報結果,進一步推動以電子病歷核心的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檢查資料數字化存儲和傳輸;電子病歷系統功能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未達到4級以上的三級醫院和未達到分級評價3級以上的二級醫院,2022年要全部達到;加強自治區、盟市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通過建立醫療機構檢查資料數據庫或“云膠片”等形式,推進檢查資料共享;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可面向區域內其他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服務;獨立設置的醫學影像中心、醫學檢驗中心、病理診斷中心,統一納入衛生健康部門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可為區域內醫療機構提供檢查服務,實現資源共享;自治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自治區實際,建立自治區內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明確互認機構范圍、條件、診療項目(內容)及技術標準等,優先選取穩定性好、高值高頻的檢查檢驗項目進行互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對已納入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體系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對于診療需要,確需再次進行檢查檢驗的,應當做好解釋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檢查目的及必要性等;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旗縣域醫療共同體建立健全檢查結果互認制度,牽頭醫院負責醫聯體內信息互聯互通,通過互聯網診療、遠程醫療等方式,為患者提供便捷的檢查服務;牽頭醫院建立開放共享的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等中心,實施“基層檢查、上級診斷”。
來源: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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