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啟動“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結合“十三五”時期全國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和各地推薦情況,我委研究確定了首批納入“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縣醫院名單。現將名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有關工作要求。我委將對納入“千縣工程”的縣醫院進行動態管理,結合全國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年度評估情況和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適時調整縣醫院名單。
聯?系?人:醫政醫管局?沈芳妮、張牧嘉、王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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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縣醫院名單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2年3月29日
《“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縣醫院名單》政策解讀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縣醫院名單》(以下簡稱《縣醫院名單》),明確了參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縣醫院,標志著“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全面啟動。
一、《縣醫院名單》印發背景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縣級醫院為重點,完善城鄉醫療服務網絡”,“推動省市優質醫療資源支持縣級醫院發展,力爭新增500個縣級醫院(含中醫)達到三級醫院設施條件和服務能力”的工作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2021-2025年)》等文件都明確要求提升縣級醫療服務能力。為進一步鞏固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積極成果,持續提升縣醫院綜合能力,滿足縣域居民基本醫療服務需求,2021年10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明確了“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根據工作安排,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各省份推薦并確定了參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的縣醫院名單。
二、縣醫院推薦條件
國家衛生健康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十三五”時期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第三方評估情況,確定了以下推薦條件:一是以脫貧地區、三區三州、原中央蘇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區等特殊地區為重點,按照《縣醫院醫療服務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評估的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情況;二是縣醫院臨床專科能力建設情況;三是在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中落實縣醫院功能定位情況;四是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發展規劃;五是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政策等。全國所有設縣(不含市轄區)的省份均開展了推薦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結合推薦條件,并組織各省份進行了2輪復核,共有1233家縣醫院參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
三、關于納入名單縣醫院的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將組織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和《工作方案》有關工作要求推進進展,中期調整《縣醫院名單》。對未參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但能力提升明顯并符合推薦條件的縣醫院,可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推薦納入;對在《縣醫院名單》內,但工作進展不明顯,經中期評估與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目標差距較大的縣醫院,將從名單中剔除。
四、做好組織實施
《縣醫院名單》印發后,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千縣工程”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作作為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按照《工作方案》中明確的職責任務,指導納入“千縣工程”的縣醫院不斷提升綜合能力,落實各項重點任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加強培訓和評估,做好對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縣醫院的工作指導,挖掘推廣典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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