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智慧醫療建設現狀、問題及對策研究
隨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在醫療領域的應用,形成了一種新型的智慧醫療服務模式。智慧醫療的建設和發展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遠程醫療和自助醫療,有利于緩解醫療資源緊缺的壓力;有利于醫療信息和資源的共享和交換,從而大幅提升醫療資源的合理化分配;有利于我國醫療服務的現代化,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在國家政策支持下,智慧醫療平臺建設發展迅速,我國智慧醫療建設已有成效。本文旨在通過文獻和案例分析,梳理我國智慧醫療平臺發展歷程和建設現狀,剖析發展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智慧醫療可表述為利用先進的物聯網技術在醫藥衛生領域的深入應用和實踐,實現患者與醫護人員、醫療機構、醫療設備之間的互動,逐漸從疾病治療走向健康預防,從傳統醫學到數字醫學再到信息醫學的轉變,更大程度上滿足了人們預防性、個性化的醫療需求。
智慧醫療由3部分組成,分別為智慧醫院系統、區域衛生系統以及家庭健康系統。見圖1。
圖1 智慧醫療組成體系
2.1醫院信息系統逐步完善
一是流程更便捷。目前大部分醫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了醫療“一卡通”,為患者提供預約掛號、候診提醒、院內導航、在線繳費、在線查閱打印報告、在線健康教育、自助打印清單等服務,為患者節省了大量時間。2017年底,我國所有省份和統籌地區全部接入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并聯網運行,同時異地醫保患者被納入就醫地統一管理。分級診療政策下,遠程醫療會診、遠程醫學教育逐漸普及。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嚴重趨勢下,養老成為醫改的重點和難點,遠程醫療系統進入家庭智慧養老體系。二是服務更高效。為實現醫療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我國絕大部分三甲醫院已建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縣級公立醫院基本建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部分發達鄉鎮醫院也擁有了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醫療機構通過應用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移動醫療APP等方式,方便患者就醫。移動查房、移動醫囑、移動護理設備、智能化動態無線監控設備、醫學影像識別、疾病輔助診斷、基因測序、智慧門診、智慧藥房等應用,減少了醫療服務的空間限制,極大提升了服務效率。據統計,上海已經基本完成了區、縣醫療信息的聯網,大醫院已建立臨床信息化數字系統。三是形成了新的診療模式。有些醫院還開通了互聯網醫院,實現患者網上問診,做到小病不出門。2017年8月,安徽省立醫院和某公司合作建成的智慧醫院,投放了導醫機器人“曉醫”。醫生利用醫院微官網、手機APP、遠程教學等為患者提供從醫院到社區家庭的連續追蹤服務。
2.2公共衛生逐步信息化
我國公共衛生信息化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法定傳染病報告系統的建立是公共衛生信息化的開端。隨后公共衛生工作信息化經歷了3個階段的跨越式發展。第一階段,2003年SARS疫情以后,我國開始建立和全面使用基于互聯網的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第二階段,2009年以來,為落實新醫改衛生信息化總體發展規劃,實現了以疾病預防控制自我業務管理擴展為主到以全民健康保障服務為核心的轉變,進一步整合和擴展了信息服務對象,同時加強了衛生監督信息系統的建設。第三階段,促進電子病歷和電子健康檔案應用。目前,上海、浙江、云南等省進行了區域衛生信息化試點工作;江蘇、浙江、上海等地已經實現電子病歷共享;北京、重慶等地建立了可共享的電子健康信息檔案庫。面對我國大部分婦幼保健信息系統還存在“數據孤島”和“業務孤島”問題,北京市在原有的婦幼保健信息系統基礎上進行了機構擴展、數據整合和標準制定,實現了業務互聯互通、數據整合、共享與挖掘、業務智能提醒等目標,完成了北京市婦幼保健網絡信息系統的設計與實現。通過公共衛生信息化使公共衛生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及時干預人群的健康問題,整體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
2.3慢病管理智能化
市場對慢性病管理平臺研發熱情高漲。人口老齡化、慢性病等問題已成為醫療健康管理的重點,尤其是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對醫療資源消耗巨大。智慧醫療的發展,提出專病專治的醫療方案。有學者基于移動技術構建家庭醫生慢病管理系統,有助于解決到醫院就醫時間較長的問題,對我國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生活、各類慢病管理有重要意義。2015年是移動醫療的風口期,移動醫療APP數量達到2000多款,其中糖尿病管理類APP有700多款,約占30%。APP主要為患者提供監測、提醒、教育和預約等服務;便攜式醫療設備和可穿戴設備能夠實時采集患者居家的血糖、血壓、心電等數據,并同步到智能平臺中,平臺通過對數據進行全面分析,從而為患者提供個性化健康指導,同時可以進行數據的預測研究,使慢病可防可控成為可能。
本文主要基于兩個案例來分析智慧醫療當前存在的問題。案例1:標準化代謝性疾病管理中心(metabolic management center,MMC)是2016年起在全國范圍內試點建設的一批“國家標準化代謝性疾病管理中心”,MMC有醫生端和患者端。在當前智慧醫療產品中,MMC推廣比較廣泛,目前全國有200多所醫院加入,大多數為三甲醫院。中心可以收集到全國各地加入MMC患者的檢查數據,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科研。筆者通過對加入MMC的患者和醫務人員進行訪談,發現平臺的使用還存在醫生使用積極性低、患者使用率低、數據的錄入耗時長等問題。案例2:某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全國百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廣東省家庭醫生師資培訓基地。該中心現有電子信息系統35個,其中公共衛生32個、醫療3個,覆蓋國家、省、市、區和社區5級。除了社區參與合作使用或開發的6個系統外,其他29個為上級不同部門要求使用的系統。研究人員通過現場觀察、焦點訪談和收集文檔獲取信息,發現信息化利用還存在信息整合程度和使用效率低、數據的錄入耗時長、平臺重復建設等問題。
3.1用戶接受和使用理念比較低
智慧醫療作為近些年才出現的新興產物,面臨著用戶的接受和利用問題。以MMC為例,通過訪談得知很多患者沒有真正理解MMC是什么、有何作用,醫務人員也僅僅是完成患者入組和基本信息錄入等任務,醫務人員使用積極性比較低。同時,醫務人員也沒有教患者如何使用患者端甚至沒有將APP推薦給患者,而有研究顯示,醫生推薦會促進患者使用。因此,這些應用并沒有真正落實到患者。席海玲等在2017年對移動醫療健康應用程序使用及需求現狀調查結果顯示,使用過醫療APP的患者僅占38.9%。
3.2信息整合程度低,使用效率低下
首先,各個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大都源于不同廠商,數據標準、數據格式、數據描述方式等均不一致,各數據庫之間難以實現信息整合。案例2中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擁有35個電子信息系統,但其中沒有任何兩個聯通,且信息的重復采集突出,而且同一系統跨地域的聯通共享亦未實現。其次,電子病歷和居民健康檔案建設不理想。雖然大部分醫院已使用電子病歷,但醫院間并未形成電子病歷的相互認可,成為居民健康信息共享的一個障礙。第三,醫療健康大數據沒有充分發揮其應用價值。通過對大數據的分析可以發現很多隱藏的具有較大挖掘價值的新知識,從而促進醫學知識體系的完善。但目前衛生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根據各自需求開發相關系統,多數系統數據收集都是縱向管理,而沒有考慮整體的信息集成整合,使得系統過于碎片化。
3.3數據的錄入耗時長
兩個案例中系統的信息采集大部分都是人工處理,經歷詢問、記錄和錄入的過程,耗時長。大多數醫院的MMC系統沒有與醫院信息系統進行數據連接,患者的檢查數據需要重新錄入,問卷調查模塊也是使用紙質版填寫后醫務人員再手工錄入或者入組患者時采取一問一答的方式,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也增加了信息錯漏的概率。
3.4服務評價體系尚不完善
目前智慧醫療的研究者主要關注技術實現的可行性及治療功能,但智慧醫療的可持續發展除了技術的實現,還應考慮使用者對于智慧醫療的評價。2014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醫療管理服務中心專門成立智慧醫療項目組,制定了智慧醫療評價指標體系總體框架,并提出智慧醫院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方法,但該體系主要用來評價智慧醫院的建設水平。而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環境的變化,新技術、新發明不斷滲透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人民群眾的健康素養日益提高,智慧醫療使用者逐漸增多,這就需要構建一套用戶對智慧醫療服務的評價體系,了解使用者需求,指導醫療建設健康發展,并滿足多樣化的醫療需求。
3.5政策法規不夠完善
近年來政府加大對智慧醫療的財政投入,同時出臺一系列規劃目標和指導實施意見,智慧醫療建設速度加快,但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和監管群眾及醫療工作人員的利益,保護患者個人健康數據和隱私安全,在智慧醫療建設和發展過程中是十分重要的。不管是在宏觀的總體規劃還是在具體細節的落實過程上,智慧醫療建設目前還沒有成熟經驗可以借鑒。法律監管處于空白地帶,政府審批、監管不到位,導致智慧醫療產業魚龍混雜。
4.1加大宣傳,提高用戶認知
智慧醫療作為一種新的醫療服務模式,用戶知曉率和使用率還比較低。很多患者群體并不知道智慧醫療是什么、有什么作用,這就需要政府以及相關部門進行宣傳,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使用智慧醫療產品為患者提供服務,在宣傳推廣智慧醫療產品和平臺時,與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合作,開展相關的講座或培訓,提高居民認知。
4.2加強信息整合,提高使用效率
數據是連接一切的紐帶,因而數據的收集、分析以及共享顯得至關重要,政府應提供一個更好的協同機制,建立信息質量建設標準,統一數據標準、格式、描述方式以及統計口徑,對數據輸入及時跟蹤反饋;加強科研技術人才的培養,攻克技術難關,數據錄入盡可能實現智能化,解決系統兼容以及存儲問題,提高醫療衛生服務效率;鼓勵檢查結果互認,加快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和規范管理。另外,嚴格控制新建信息系統和信息平臺,鼓勵整合,提高信息利用率。
4.3構建用戶服務評價體系
智慧醫療要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除了研究技術提升,滿足使用者的健康需求至關重要。應根據使用者和智慧醫療領域獨有特征,構建使用者對智慧醫療服務的評價體系,根據用戶評價結果對智慧醫療服務進行動態調整,多方位滿足使用者需求。對于公共產品,政府將用戶評價結果納入相關機構的績效考核,推動研發機構做出能惠及民生的好的平臺。
4.4完善相關政策法規
政府在智慧醫療發展中應加強宏觀引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促進其健康發展。首先,政府應對惠及全民的公共產品的智慧平臺的投入產出、發展方向進行評估,不斷完善現有平臺的功能。建立立項機制,打破部門利益壁壘,防止各個部門為了自己的便利重復建設和無效建設。其次,加強明確有關健康隱私保護的相關規定,保障智慧醫療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最后,加強網絡監督系統建設以防止數據的外泄或篡改。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與規范性來進一步推動和指導智慧醫療發展,保障群眾和醫療工作人員的利益,使醫療服務和管理行為更加規范化。
來源:《中國醫院》雜志2021年1月刊
作者:牟麗、夏英華、何群、何易洲、曹蓉、邢曉輝
單位:南方醫科大學衛生管理學院、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公共衛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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