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國家重癥醫學中心和國家重癥區域醫療中心設置標準,明確信息化建設具體指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及“十四五”時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的有關工作安排和要求,進一步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引領醫學科學發展和整體醫療服務能力提升,我委組織制定了《國家重癥醫學中心設置標準》和《國家重癥區域醫療中心設置標準》(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有關程序和時間要求申報。
附件:1.國家重癥醫學中心設置標準
2.國家重癥區域醫療中心設置標準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2年10月8日
1.國家重癥醫學中心設置標準(摘錄)
落實醫改相關任務和醫院管理情況
(一)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和醫聯體建設。具備牽頭成立覆蓋全國多省市的重癥醫學醫聯體、專科聯盟或專科協作網絡的能力,推動疑難病例會診、雙向轉診和醫療質控工作開展,建立符合重癥醫學診療特點的分級診療體系。
(二)遠程醫療。具有高水平遠程醫療平臺及服務能力,具備開展遠程會診、遠程病例討論、遠程輔助診斷、預約雙向轉診、遠程醫學教育及科研協同等能力。遠程醫療服務網絡覆蓋全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200家。近3年,年均提供遠程醫療服務≥500例。
(三)信息化建設。建設高水平信息平臺,能夠為臨床、科研、教學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撐,實現醫院內部信息整合;與區域內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對接,實現區域醫療信息安全共享。信息化建設符合《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和《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2017版)》要求;信息平臺建設達到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要求;醫院電子病歷建設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病歷應用等級測評五級要求;醫院核心業務系統達到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三級要求。
(四)醫療質量與行業標準。牽頭重癥醫學醫療質量與安全評價指標的制定與編寫工作。建立全國范圍內重癥醫學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連續收集并分析全國范圍內≥200家醫院重癥醫學醫療質量與安全評價指標。
(五)醫院管理。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以章程為統領規范醫院內部管理。公立醫院應當落實“兩個允許”,近3年,人員支出占醫療業務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
2.國家重癥區域醫療中心設置標準(摘錄)
落實醫改相關任務和醫院管理情況
(一)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和醫聯體建設。具備牽頭成立覆蓋區域內的重癥醫學醫聯體、專科聯盟或專科協作網絡的能力,推動疑難病例會診、雙向轉診和醫療質控工作開展,建立符合重癥醫學診療特點的分級診療體系。
(二)遠程醫療。具有高水平遠程醫療平臺及服務能力,具備開展遠程會診、遠程病例討論、遠程輔助診斷、預約雙向轉診、遠程醫學教育及科研協同等能力。遠程醫療服務網絡覆蓋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50家。近3年,年均提供遠程醫療服務≥200例。
(三)信息化建設。建設高水平信息平臺,能夠為臨床、科研、教學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撐,實現醫院內部信息整合;與區域內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對接,實現區域醫療信息安全共享。信息化建設符合《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和《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2017版)》要求;信息平臺建設達到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四級要求;醫院電子病歷建設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電子病歷應用等級測評五級要求;醫院核心業務系統達到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三級要求。
(四)醫療質量與行業標準。參與重癥醫學醫療質量與安全評價指標的制定與編寫工作。建立區域內重癥醫學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連續收集并分析區域內≥10家醫院重癥醫學醫療質量與安全評價指標。
(五)醫院管理。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以章程為統領規范醫院內部管理。公立醫院應當落實“兩個允許”,近3年,人員支出占醫療業務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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