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點醫療費用監管:異常增長預警提醒
4月22日,記者從省醫保局獲悉,為加強定點醫藥機構醫療費用監管,我省將建立定點醫藥機構醫療費用指標異常增長預警提醒制度。省醫保局將通過河北省醫療監管大數據分析系統,對醫療費用的各項指標進行實時監控。依托“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交互平臺”,按照機構級別、類別等每季度推送異常指標提醒信息。
據介紹,推送提醒主要針對以下情況進行:定點零售藥店剔除新入、停網等因素,醫藥總費用同比或環比超150%的;醫療機構醫療總費用同比或環比超50%的;同一通用名藥品只采購價格高的,不采購價格低的;次均費用超同級同類醫療機構同病種均值較大的;同級同類醫療機構,同病種患者負擔費用率最高的;重點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在個別病例中用量(總量、總金額、日用量)特別異常的;同級同類醫療機構,同病種目錄外藥品及診療項目使用率超出協議約定使用率較大的;同級同類醫療機構,同病種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占比特別異常的(如檢查費用占比超85%的);藥品(同通用名同規格)、醫用耗材采購或結算價格較高的;同一醫療機構同一人多次住院間隔時間過短的;其他監控指標異常的。
醫藥機構在收到異常增長指標推送提醒后,應及時就本機構指標異常增長原因進行分析,并于10個工作日內通過“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交互平臺”提交分析報告,分析報告中要注明問題涉及的科室和相關責任人。
省醫保局將對被納入“推送提醒”的定點醫藥機構相關費用指標進行實時監控。對經提醒后,連續2個月醫藥費用指標仍存在異常增長的,啟動約談提醒機制。約談主要就醫藥機構相關費用指標異常增長原因進行分析,督促醫藥機構制定整改措施。約談對象為醫藥機構醫保分管領導、醫保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無故不接受約談的,省醫療保障局依據考核辦法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進行掛牌督辦。
醫藥機構應根據約談內容,按時完成整改,有效遏制不合理費用增長。對約談后相關費用指標仍異常增長的醫藥機構,省醫保局向其發送《河北省省本級定點醫藥機構費用指標異常增長掛牌督辦函》,啟動掛牌督辦程序。據介紹,醫藥機構收到掛牌督辦函后,于5個工作日內向省醫保局提交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醫藥機構、科室或個人(醫師),年底清算時適當扣除保證金并給予暫停醫保服務3至6個月的處理;對于拒絕、阻撓、不配合等拒不整改的,將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來源:新華網河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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